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各学院:

根据教育《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7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条件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预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和金额

2022-2023学年度,教育部下达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为1094个。校内分为三等:一等4000元/年,共计资助527人;二等3000元/年共计资助367人;三等2000元/年,共计资助200人。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2月、8月除外)按月发放,发放方式为直接打入受助学生龙卡中。

三、国家助学金学院名额分配

各学院名额结合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学院人数综合分配,如下:

学院

一等

二等

三等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67

46

25

金融学院

71

50

27

国际商学院

70

49

27

外语学院

40

28

15

信息学院

40

28

15

英语学院

37

26

14

政府管理学院

43

30

16

保险学院

38

26

14

法学院

27

19

10

国际关系学院

42

29

16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含预科生)

38

26

14

统计学院

8

6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6

4

3

总计

527

367

200

 

四、相关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组织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进行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议

2.请各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纸质材料:

1.《学院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组名单》(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1)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3.《学生个人申请书》(请写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背面)

4.《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3

电子材料:

1.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于9月22上午10点前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求真225;电子材料提交邮箱:uibexszz@163.com。联系电话:64492276,64494008   


附件: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附件汇总.rar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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