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贸大党发〔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学工部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本科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二、考核方式与内容
1. 考核阶段为2021年9月-2022年6月。
2.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本科生辅导员考核工作。
3.采用分类量化方式考核:
对本科生辅导员的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本人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考核、学工系统考核四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5%、50%、20%、15%。
对本科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本人自评、学生评价、学工系统考核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5%、50%、35%,其中不带年级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评价分数为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学生评价的平均分。
三、考核程序
1. 学生评价:即日起,各学院组织本科生登录i惠园智能学工平台对辅导员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6。请每一位同学本着负责的态度,于6月13日(周一)12:00前完成无记名评价,如不按时完成评价将影响本学期或本学年综测申报。毕业班学生参评率不低于30%,其他年级学生参评率不低于70%,如学生评价人数达不到相应百分比,辅导员最终考核分数按照每低10%降1分的标准计算该项总分。
2. 本人自评:辅导员及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附件1《自评表》和附件4《汇总表》,并分别在附件2《辅导员测评表》和附件3《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测评表》的“本人自评”一栏打分(注:根据自评分数所占百分比为15%,90-100分将折算为15分,80-90折算14分,以此类推)。
3. 学院考核:学院对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并在附件2《辅导员测评表》的“学院考核”一栏打分。
4. 学工系统考核:学工部将结合各学院报送的考核材料,组织学工系统考核。
5. 学校审定:学工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后,报请学校领导审定。
四、考核标准及结果运用
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详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辅导员考核工作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考核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处理。
2. 各学院将签字盖章版附件1-4(注:测评表“本人自评”“学院考核”一栏需打分上报)、学院考核工作报告(需副书记签字盖章)于6月23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求真218,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ibexssz@163.com。
联系人:曲小杰,申爱华,3005/3182。
附件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pdf
附件6:关于在智能学工平台开展辅导员工作测评的使用说明.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