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各学院:

  请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办法》(贸大学生发[2019]33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评议、评定本学院2019-2020学年度本科、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申请认定学生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根据困难程度分等级(分成三个等级,特别困难为“一等”,困难为“二等”,一般困难为“三等”),汇总出本院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3)。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2019年新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取消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证明环节,改由申请人书面承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民主评议、严格审核、控制人数,组织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实填写认定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评选结果将作为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等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

请各学院于9月16日上午10点前将本学院申请认定学生的《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交至求真楼225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电子版发送至:uibexszz@163.com。

联系电话:4008,2276.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办法.pdf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xls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