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适龄青年:
在高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提高兵员素质,建设强大国防的需要,也是大学生履行兵役义务,锻炼自身素质,练就成才本领的重要途径。根据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2020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条件
1.年龄:男生18—24周岁(在校生22周岁,应届毕业生、研究生24周岁);
女生18—22周岁。
2.身高、体重、视力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有疑问,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征兵答疑群进行咨询。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6月10日开展报名工作;
拟于6月中旬开展体检和政审工作(具体时间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拟于8月中旬完成女兵初选对象体检(具体时间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8月底前完成全部政治考核和定兵工作;
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
三、政策咨询和报名
1.请有意应征入伍的同学在“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上报名应征。
2. 我校征兵工作由北京市东城区负责,报名登记时,请选择应征地为北京市东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请有意应征入伍的同学扫描如下二维码关注“贸大武装部”微信公众号。我们已将优抚优待政策、入伍报名注意事项等在公众号上予以公开,欢迎同学们查阅。
4.如需深入了解政策和注意事项,可联系学校武装部工作人员。
联系人:莫老师
电 话:18301000908
微 信:uibemoyong
学工部、武装部
2020年4月7日
附件:北京市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安置政策
一、经济补助或补偿(2019年本科生、研究生约30万元,每年都有所增长)
义务兵服役期间,经济优待由家庭优待金、学费补偿代偿、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服役津贴和退役金、学校奖励五部分组成。
1.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
2.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在校大学生正常退伍后复学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后选择自主就业的,由批准入伍的区县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
3.部队津贴和退役金。义务兵期间,部队累计发放或转移支付7.7万余元。
4.学费补偿代偿。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5.戎光一等奖学金。应征入伍学生符合条件的,学校发放戎光一等奖学金,金额5000元。
二、进京落户政策
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复学升学优待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
2.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国家每年提供5000个名额,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研,首都高校在国家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出台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免试读研等政策。近年来有数百名退役本科生升入研究生。
4.考试升学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6.报考军队院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四、就业优待
1. 北京落户。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
2. 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考录(聘)。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教委等军地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每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职)位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
3. 退役就业服务。毕业生退役后,视同应届生,享受应届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近年来,我们累计为7000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了1.5万余个定向招录(聘)岗位,近60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通过政策实现就业,成为北京市基层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