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本科生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

各学院: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辅导员工作条例》(外经贸学党发[2006]29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外经贸学工字〔2015〕04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以评促建,更好地服务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现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本科生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本科生辅导员(含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二、考核方式与内容

1.考核阶段为2019年9月——2020年6月,在岗不足半年者不参与考核。

2.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各学院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牵头,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本科生辅导员考核工作。

3.采用分类量化方式考核:

对本科生辅导员的考核,由本人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考核、学工系统考核四部分决定考核结果,四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5%、50%、20%、15%。

对学生工作负责人的考核,由本人自评、学生评价、学工系统考核三部分决定考核结果,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5%、50%、35%,其中不带年级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评价分数为学院辅导员学生评价平均分。

4.考核内容按照全面考核德、能、勤、绩的原则进行,重点考核学生辅导员学年工作绩效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综合内容。

三、考核程序

1. 学生评价:各学院组织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于6月7日12:00登录学校教务处选课系统对本科生辅导员进行评价,参与评价学生人数不低于所带学生的70%注:毕业班学生参评率不得低于30%,如学生评价人数达不到以上百分比,最终考核分数按照每低10%降1分的标准计算该项总分);

2. 本人自评: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导员工作自评表》(注:根据自评分数所占百分比为15%,90-100分将折算为15分,80-90折算14分,以此类推);

3. 学院考核:学院对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工作负责人考核测评表》(附件2)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导员考核测评表》(附件3);

4.学工系统考核:学工系统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考核测评表,进行学工系统测评;

5.学校审定:学工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后,报请学校领导审定。

四、考核标准结果运用

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详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时通知并组织好学生评价工作,把辅导员考核工作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考核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处理。

2. 各学院统一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导员工作自评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导员考核测评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考核测评表》(注:测评表的“辅导员自评”、“学院打分”完成后上交;所有签字部分须手写)、学院考核工作报告和《2020年学生工作人员考核相关信息汇总表表》(附件5)的签字盖章纸质版于6月15日前报学工部求真218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uibexssz@163.com。

联系人:娜迪拉,电话:64493873 / 15210836265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导员工作自评表.doc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考核测评表.doc

附件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导员考核测评表.doc

附件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doc

附件5:2020年学生工作人员考核相关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20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