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奖学金类别和等级
本科生奖学金等级: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特等奖20000元;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7000元;三等奖5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特等奖30000元;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7000元。
三、名额分配
奖项 |
本科生特等奖 |
本科生一等奖 |
本科生二等奖 |
本科生三等奖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1 |
3 |
4 |
7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0 |
1 |
1 |
2 |
奖项 |
硕士三等奖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1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1 |
四、评选程序
学生根据上述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原则上学生需要在校就读1年及以上。学院进行初审,并上报学工部和研工部。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获奖学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参照上述评选条件,组织本学院符合要求的学生申请(注:上一学年度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除外)。
本科生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10月6日下午16点前将《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及拟推荐学生思想品德鉴定情况送至求真225,电子版发送至uibejxj@163.com。
联系电话:4008
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10月6日下午16点前将《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的纸质版及拟推荐学生思想品德鉴定情况送至诚信楼710,电子版发送至uibe_ygb@163.com。
联系电话:2229
附件1: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