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校生因私出国(境)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10


 
为适应时代发展和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鼓励学生出国,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办理在校生因私出国(境)手续作如下规定:
一、在校学生因私出国(境)原则上只能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进行。非假期和假日必须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履行相应请假手续。
二、学生应如期返校,并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逾期不返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先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涉及银行方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毕方可办理出国(境)手续。
四、学生在境外的一切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五、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直接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借户口等相关手续。无须到学工部签字盖章。
2、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如出国,必须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涉及银行方的相关手续,无国家助学贷款则不需办理。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七、本规定解释权在学生处。
八、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