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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年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外经贸学学生字[2014]4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培养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在学校中树立先进典型和榜样,在学生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图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年度十大杰出学生”(以下简称“年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并制定本评选办法。

“年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是为奖励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文艺体育、社会公益、励志创业、见义勇为、校园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所设立的荣誉称号。

“年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是学校授予的最高荣誉,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必须全部具备)

1.评选当年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读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乐观向上,诚实守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 研究生须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

6.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并有实际贡献。

(二)破格条件

对国家、社会或学校做出特殊贡献,其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或成果卓越被广泛认可的学生可突破上述条件予以破格奖励。

“年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每年授予人数20人,其中本科生10人,研究生10人。

“年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的奖金分别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将不发放现金,而以奖励学生参加境外学习或实习项目的方式替代。学校将统一组织获奖学生集体参与境外学习交流和实习见习项目;获奖学生也可自行联系、参加境外学习交流和实习见习项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一定额度的奖金资助。

“年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可与其他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兼得。

学校每年从获得“年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选拔产生参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学生。

“年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与我校每年九月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时进行。

“年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的具体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结合本科生、研究生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评选细则,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拟入选名单在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大杰出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外经贸学党发 [2011] 39号)同时废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