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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二三课堂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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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新时期共青团“组织、引导、服务、维权”职能,按照学校“国际化、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改进我校学生二三课堂培养模式,形成人才培养一二三课堂联动机制,现制定如下办法。

第二章  实施目标及范围

第二条 二三课堂是为帮助学生更加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开设的,以校园文化活动、学术科研活动为主体的第二课堂和以校外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为主体的第三课堂所构成的课程体系。二三课堂体系将通过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我校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等多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条 二三课堂体系在工作指向上,旨在向学生提供个性化成长服务;在主体参与上,旨在形成组织方和学生双主体模式,提升学生参与各类素质拓展活动的积极性和兴趣度;在实施效果上,旨在使第一课堂与二三课堂“彼此促进,有机融合”,实现“知识、素质和能力”的相互转化,使人才培养的系统性更加优化。

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我校2012级及以后所有本科生,未完成二三课堂学分要求的,以未完成学业计。经县级及以上医院和本校医院证明不适合参加所述活动者可适当减免。

第三章  管理机制及体系

第五条 二三课堂的管理由教务处指导,校团委牵头,各学院、体育部、科研处等单位配合,校、院学生组织具体落实。参与二三课堂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各学生组织有责任配合二三课堂的改进工作。

第六条 二三课堂体系由活动平台系统、学分考核系统、网络认证系统三部分组成。活动平台系统从宏观层面对校内外各类相关活动进行分类梳理,借助学分考核系统对活动进行学分化评估,全过程利用网络认证系统在大数据背景下实现活动开展和学分考核的信息化落地及学生成长实效性分析。

第四章  活动平台系统

第七条 二三课堂活动平台分类归纳十类学生实际参与的素质拓展活动,具体如下:强调学生政治素质的思想引导平台、完善学生知识构成的通识教育平台、强化学生国际素养的国际培养平台、丰富学生文化生活的校园文化平台、鼓励学生自我实现的社团活动平台、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育人平台、帮助学生专业运用的学术科研平台、倡导学生服务社会的志愿服务平台、协助学生增长实干的就业创业平台、激发学生领袖潜质的菁英成长平台。

第五章  学分考核系统

第八条 本办法所指学分为二三课堂创新实践学分,其体系是借鉴一课堂学分设计并将原有的一课堂“实践教学”学分中“社会调查”和“其他实践”共3学分扩展后,与当前校园活动整合而成的完整体系,共计10学分,由必修课9学分和选修课1学分构成。

第九条 必修与选修学分规定了对学生的素质养成要求和学分构成方式。

必修学分包含以通识教育和国际培养为核心的校园活动类、学术科研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四大类别。学生在校期间须完成9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3个校园活动类学分,2个学术科研类学分,2个社会实践类学分(100学时,折合75小时,对应一课堂培养方案“社会调查”2学分),2个志愿服务类学分(100学时,折合75小时,将一课堂培养方案“其他实践”1学分予以扩展)。

选修学分分为学生竞赛类以及学干培养类两大项目。学生在校期间须至少完成1个选修学分。

注:2012-2014级仍按照原有必修8学分(校园活动类4学分、社会实践类2学分、志愿服务类2学分),选修2学分(学术科研类或学生竞赛类或学干培养类)计算;2015级及以后按照本规定修改后的学分计算。

第十条 获得制与申报制学分规定了学生的学分取得方式。

获得制学分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以选课方式,参与各开课部门或组织面向学生开展的活动类课程所获学分。

申报制学分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非选课方式,按照《二三课堂成长指导手册》(2016年版)相关要求申报并获得的其他学分(如竞赛或科研获奖等)。

第十一条 《针对离校学习学生适用二三课堂学分管理规定的补充说明》规定了二三课堂学分的减免范围与方式。离校学习学生根据该补充说明自主向二三课堂运营中心提交《离校学习学生二三课堂学分减免申请表》,经校团委复核无误并公示后,符合标准的学生将自动适用减免后的学分要求。

第六章  网络认证系统

第十一条 二三课堂建立“成长惠园”EA平台系统,由成长惠园网站与uibe成长惠园微信公众平台共同组成。可实现线上实时办理学生自主选课、现场刷卡、课程评价、学分认定;开课组织申报课程、通过审核、挂网浏览、活动反馈;管理机构一级论证、二级批复,课程管理、记录服务等功能,形成学生 “主体性、互动式”的参与。学生的所有选课信息上网入库,全时段接收相关信息,逐步形成学生成长数据池。

第十二条 课程申报应根据活动性质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二三课堂计分标准》中各平台、类别所对应的项目进行。职能部门、校级组织、院级组织、社团通过“成长惠园”网络认证系统登陆本部门或组织账户申报课程,通过二三课堂运营中心的审批认证,视为开课成功。

第十三条 学生可通过成长惠园网站或uibe成长惠园微信平台两个渠道登陆“成长惠园”网络认证系统个人账户,在选课系统当次课程开放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名课程,视为选课成功。

第十四条 学生完成一项课程是指学生成功选课、参与课程、按时完成课程评价并获得相应学分。活动中途退出或未完成上述环节者,不计学分。

第十五条 获得制学分是完成一项课程后在网络认证系统中直接获得;申报制学分按照申请、审批流程进行。

 

第七章  素质成长证明

第十六条 二三课堂“成长惠园”网络认证系统将每年生成经校团委认证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二三课堂成绩单”。“成绩单”为学生一学年二三课堂活动的参与记录。

第十七条 二三课堂“成长惠园”网络认证系统将在学生毕业时生成经学校认证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为学校官方出具的学生在学期间唯一素质成长情况证明,可用作求职、升学及档案留存。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

 

附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二三课堂学分计分标准(2015修订版)》

 

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