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心理育人大讲堂”(第 3 期)集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
关于组织“心理育人大讲堂”(第 3 期)集中学习的通知
各本研辅导员:
为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增强心理育人实效,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心理育人大讲堂”系列培训,目前已举办2期,第3期培训主题为“心理危机评估”。按上级组织要求,我校设分会场组织线下集中学习。通知如下:
一、时间
12 月 5 日(周二)14:30- 17:00
二、 地点
行政楼222
三、 培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协调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如无法参加,请于12月5日上午10点前提交学书面请假说明(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本科生辅导员交至求真215,研究生辅导员交至诚信710。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