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简介

发布时间:2022-04-26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是校党委领导下主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综合评估和奖励与资助学生事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征兵、国防教育和军事课教学工作等。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始终以培养高素质、国际化、创新型未来领军人才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培育英才”的工作理念,以“思想引领、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人人成才”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覆盖全体学生”的工作原则,以学工队伍建设为抓手,精心谋划,圆满完成国家和学校的重大任务,积极推进学生国际化发展,不断丰富学生服务体系内涵,有效推进了我校学生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发展。

学工理念:思想引领、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人人成才。

学工队伍:恪守使命、甘于奉献、精诚团结、能打硬仗。

学工模式:目标明确、特色鲜明、机制完善、运行顺畅。

学工文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育人为本、立德树人。


学生事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部门行政及综合类工作

1.负责撰写和制定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内部各类制度。

2.负责部门人员考核、招聘、薪酬发放等人事相关工作。

3.负责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工作,审核监督部门财务报销工作。

4.负责部门资产管理、公用房管理、交通管理等工作。

5.负责部门公文流转、印信管理等工作。

6.负责协调各科室工作,组织筹备部门工作会议等。

7.负责部门信息化工作。

(二)本科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信息统计与管理。

9.负责退学休学复学学生管理。

10.负责学生纪律处分相关工作。

11.负责学生证补办工作。

12.负责插班生、港澳台学生相关管理工作。

13.负责学发联统筹、换届、财务等相关管理工作。

14.负责学生学业辅导相关工作。

15.统筹新生迎新、开学典礼、新生教育等相关工作。

16.负责毕业礼物制作、毕业教育等相关工作。

17.负责无偿献血工作

18.负责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

19.负责智能学工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20.负责本科生档案管理及迁入迁出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大学生思政教育

1.制定学生思政教育计划和总结。

2.常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3.定期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研。

4.组织开展劳动教育。

5.组织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

6.负责本科生党支部“党建精品项目”项目管理,指导本科生党支部参加北京市“红色1+1”活动。

7.负责学校“三全育人”“高校思政工作体系”等专项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辅导员及班主任队伍建设

1.负责本科辅导员班主任和班主任助理年度考核、评优工作

2.负责本科辅导员班主任和班主任助理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工作

3.负责本科生辅导员职称评审组织申报相关工作。

4.组织本科生深度辅导工作的开展

5.负责“贸大辅导员”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及运营、辅导员信息统计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负责上级单位组织召开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等研讨工作。

2.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等工作

3.负责学工课题的立项结项日常管理工作

)少数民族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1.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筑牢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负责制定全校少数民族学生工作计划总结。

3.协同各学院辅导员开展少数民族日常管理工作。

4.指导少数民族学生社团开展工作,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工作

1.落实教育部等上级单位关于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文件,起草或提出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奖学金资金情况、荣誉称号名额情况或学校拨付奖学金资金情况,确定奖学金额度,向有关学院分配和下达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

3.确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标准,及时向学院及有关学生发布评选通知。

4.审批各学院上报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材料,组织专家开展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面试、答辩等工作。

5.公开透明发布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拟获得学生公示信息,在无疑义后请示校领导、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表彰决定。

6.及时精准无误发放奖学金至获奖学生银行卡,设计制作奖学金证书发放至获奖学生。

7.组织好优秀学生颁奖典礼、十大杰出学生颁奖典礼等育人活动。

(二)助学金及资助项目评定工作

8.精准有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保障困难学生权益。

9.落实教育部等上级单位关于助学金及资助项目评定工作的文件,起草或提出助学金及资助项目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10.确定助学金及资助项目的评定标准,及时向学院及有关学生发布评定通知。

11.审批各学院上报助学金及资助项目评定材料,组织专家开展助学金及资助项目评审工作。

12.在保护学生隐私条件下发布助学金及资助项目拟受助学生公示信息,在无疑义后请示校领导、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3.及时精准无误发放资助金至受助学生银行卡。

14.通过开展“志远班”建设等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养和爱国、感恩、诚信、励志精神。

(三)勤工助学工作

15.起草或提出勤工助学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16.开辟校内勤工助学渠道,审批各单位上报的勤工助学岗位,匹配符合条件的上岗学生。

17.检查、监督各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工作的落实情况。

18.按有关规定确定勤工助学岗位薪酬标准,根据学生表现核发勤工助学岗位薪酬。

19.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

20.及时精准无误发放勤工助学岗位薪酬至上岗学生银行卡。

(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21.发布助学贷款办理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准备助学贷款材料。

22.与经办银行就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持密切沟通,进行贷款材料复核并提交至银行。

23.与银行商定组织学生开卡、面签日期,协调校内场地。

24.协调经办银行,面向毕业年级学生组织开展提前还款、签署还款协议、展期协议。

25.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国开行系统中录入学生报到信息。

26.对于需要申请下一学年续贷的学生及时在国开行系统中审核学生续贷声明。

27.对于毕业年级学生在国开行系统中的毕业信息及时进行信息确认。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一)心理咨询

1.开展个体咨询和团体咨询/辅导;

2.建立咨询预检分级分流制度;

3.提供充分、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

4.完善配备自助心理体验设施,提升学生积极心理体验。

(二)心理预防与干预

1.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2.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准确性和前瞻性;

3.定期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测;

4.建立绿色就诊通道转介渠道,协助学生尽快获得医疗帮助;

5.促进对常见精神和心理问题的关注、预防、识别、干预;

(三)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

1.举办“5·25”心理健康节、新生心理文化月等主题教育活动;

2.指导学生心理社团开展心理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3.培育朋辈心理学生组织(包括班级宿舍心理委员),指导开展心理健康自助互助活动。

4.线上线下结合,广泛科普心理健康知识。

(四)心理教学与专业建设

1.开设心理健康通识课程,必修课覆盖全体本科生;

2.开设“恋爱心理学”、“心理咨询理论与技巧”、“心理学:科学与应用”等专题选修课程;

3.开展二三课堂心理主题培训,促进学生心理发展;

4.加强专兼职心理团队专业建设。


武装部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军训相关工作

1.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和考核。

2.负责学生集中军事技能训练的组织实施和考核。

(二)国防教育相关工作

3.负责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筹下开展国防动员工作。

4.负责国防教育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三)征兵及相关工作

6.负责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工作。

7.负责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8.负责开展廉洁征兵监督工作。

9.负责开展戎光奖学金评选和奖学金发放工作。

10.负责开展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信息审核和上报工作。

(四)优抚工作

11.负责入伍学生优抚优待和学业、就业等帮扶工作。

12.负责教职工退役军人的优抚优待工作。

13.负责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