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9
各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生: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3〕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为经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办理安排
(一)请全体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含首贷和续贷),选择下列时间段,到场线下办理。
10月31日(周四)
9:00-12:30求真楼202A;13:30-17:00求索楼323
11月1日(周五)
9:00-16:00求真楼202A
(二)到场需携带:①本人最新身份证;②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显示学制);③手机(提前下载“中国银行”手机APP)
(三)申请后及时关注手机银行办理进度信息。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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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请各学院/研究院通知相关学生提前了解政策。往年线下办理过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有提额需要的,需线上申请,具体流程咨询经办银行办理即可。
(二)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同时再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三)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及时关注相应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群内通知,未入群的学生请通过各学院/研究院联系资助中心及时进群。
咨询电话:
010-51085065(中国银行)
010-64494008(本科生、预科生),010-64496803(研究生)
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