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外经贸字学生字〔2007〕15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条件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和金额
2019-2020学年度,教育部下达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为1051个。校内分为三等:一等4000元/年,共计资助225人;二等3000元/年共计资助601人;三等2000元/年,共计资助225人。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2月、8月除外)按月发放,发放方式为直接打入受助学生龙卡中。
三、国家助学金学院名额分配
各学院名额分配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分配,名额分配如下:
|
学院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40 |
105 |
40 |
|
金融学院 |
32 |
85 |
32 |
|
国际商学院 |
39 |
104 |
39 |
|
外语学院 |
22 |
58 |
22 |
|
信息学院 |
14 |
37 |
14 |
|
英语学院 |
15 |
41 |
15 |
|
公共管理学院 |
16 |
44 |
16 |
|
保险学院 |
16 |
43 |
16 |
|
法学院 |
10 |
28 |
10 |
|
国际关系学院 |
10 |
27 |
10 |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8 |
22 |
8 |
|
统计学院 |
3 |
7 |
3 |
|
总计 |
225 |
601 |
225 |
四、相关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办法》(外经贸学学生字[2007]16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外经贸学学生字[2007]157号)和本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等,组织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相应的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本次助学金的评选。
2.请各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纸质材料:
1.《学院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1)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3.《学生个人申请书》(请手写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背面);
4.《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3)。
电子材料:
1.《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于9月19日下午15点前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求真225室;电子材料提交方式:uibexszz@163.com。
联系电话:2276,4008
附件3: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