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心理育人阵地建设暨心理辅导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7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健全心理育人工作体系,深化“三全育人”,完善校院两级联动机制,做实做强二级学院心理育人阵地,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思政精品工程建设要求,现决定开展二级心理辅导站第三期建设评估及2025-2026学年(第四期)建设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安排

(一)第三期建设评估

各学院对照建设标准提交建设成果总结,学工部组织结项评估(实地考察、答辩评审)。具体程序如下:

1.  结项申请

各学院按照《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和学院建设申报书梳理本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成果(2024年10月-2025年5月),填写《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评估验收表》(附件2),整理相应支撑材料,并形成结项报告

2.  结项评估

提交立项和申请后期建设的学院需进行现场答辩汇报。同时,学工部将组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

(二)建设计划申报

第三期建设评估通过的学院可申报第四期建设计划,请在前期建设基础上制定建设目标与计划,填写《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申报书》。学工部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2025年12月,学工部将组织实施阶段性考核,各学院需提交工作总结。2026年5月,学工部将组织年度建设考核。

二、 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三全育人”教育机制,持续加强二级学院心理育人阵地,探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科学有效的运行模式,完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

2.各学院要立足本院实际,充分发挥本院心理育人阵地作用,提炼本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实践特色,建立健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调动学生工作心理工作人员、专业教师、学生等力量参与,发挥朋辈助人自助的作用,促进二级辅导站的品牌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学院心理育人实效。

三、 时间要求

1.  结项验收

5月27日-6月6日,第三期建设学院梳理总结建设成果。请于6月6日17:00前将以下结项材料(电子版)提交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求真215。

(1) xx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评估验收表》(附件2)

(2) xx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结项报告》(附件3)

(3) 支撑材料(首页请附目录)

2.  持续建设申请

持续建设的学院请于6月6日17:00前将《xx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申报书(2025-2026学年第四期)》(附件4)电子版提交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求真215。

附件1 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标准(试行).docx

附件2 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评估验收表.xlsx

附件3 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结项报告.docx

附件4 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申报书.docx


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