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

 

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教〔2021 310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贸大学生发〔2024〕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条件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预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和金额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10个月(2月、8月除外)按月发放,发放方式为直接打入受助学生校发建行卡中。

三、国家助学金学院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名额由教育部分配下达至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分配名额,结合各学院往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学院学生人数、特殊困难群体分布及特殊地区招生类别等综合因素,具体分配至各学院具体名额数单独下发到学院

四、相关工作安排

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组织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和要求进行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和资助档次,汇总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

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报告》(加盖学院公章),内容需包括院内具体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公示期间意见处理等情况汇报;

2.《学院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组名单》(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1)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4.《学生个人申请书》(写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背面

5.《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3

电子材料

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报告》(内容要求同上);

2.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于9月24上午10点前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求真225;电子材料提交邮箱uibexszz@163.com。联系电话:64492276,64494008。

 

附件1:学院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组名单.doc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