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教〔2021 〕310号)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贸大学生发〔2024〕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条件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预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和金额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2月、8月除外)按月发放,发放方式为直接打入受助学生校发建行卡中。
三、国家助学金学院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名额由教育部分配下达至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分配名额,结合各学院往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学院学生人数、特殊困难群体分布及特殊地区招生类别等综合因素,具体分配至各学院(具体名额数单独下发到学院)。
四、相关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组织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组,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和要求进行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和资助档次,汇总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
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报告》(加盖学院公章),内容需包括院内具体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公示期间意见处理等情况汇报;
2.《学院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组名单》(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1);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4.《学生个人申请书》(请手写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背面)
5.《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3)。
电子材料:
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报告》(内容要求同上);
2.《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于9月24日上午10点前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求真225;电子材料提交邮箱:uibexszz@163.com。联系电话:64492276,64494008。
附件3: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