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0


各学院: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办法》(贸大学生发〔2019〕3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认定结果客观准确。认定结果将作为国家助学金申请等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 认定程序

各学院要及时向学生告知认定工作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知晓政策、按时申请。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工作程序组织实施。

三、 认定等级

认定结果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一等)、困难(二等)、一般困难(三等)。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填写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附件2),负责本学院认定工作的组织、评议与审核。

(二)认真审核材料

组织申请认定的学生如实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认真手写家庭经济情况书面承诺;坚持民主评议与集中审核相结合,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做好等级认定

各学院要综合考量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困难程度,合理确定认定等级。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应认定尽认定。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与地点

请于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10: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求真楼225室;《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附件4)及《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附件2)电子版同步发送至uibexszz@uibe.edu.cn。

(二)纸质材料清单

申请认定学生的《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按年级、学号排序摆放)、加盖学院公章的《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按年级、学号排序)、《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

(三)电子材料要求

邮件主题及材料电子文档统一命名为“××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64492276

 附件汇总.zip


 

 

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