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教财〔2018〕12 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贸大学生发[2019]3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将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根据《办法》要求,各设岗单位需设置勤工助学联络员,由正式在编教师担任。未设置联络员或联络员发生变动的单位请按照要求报送;如设岗单位本学年联络员与上一学年相同,无需报送。请需要报送的设岗单位,于9月6日10点前,将单位、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至uibexszz@163.com。

2.根据《办法》要求,各设岗单位需制定相应岗位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包含岗位职责、上岗培训、岗位管理、勤工育人等方面。请将学院/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于9月6日前以纸质版形式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求真楼225室);上一学年已报送的此次无需报送。

3.岗位申报。请各设岗单位结合《办法》确认本学年度用人需求,请规范岗位职责,合理设置岗位,准确核算上岗时长。受经费限制,本学年继续设岗的单位上岗学生人数须小于等于上一学年。若上岗人数发生核减或新设岗位,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填报《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2),经学院/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于9月6日前以纸质版形式提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求真楼225室),电子版报送至uibexszz@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若上岗人数与上一学年相同,则此次无需报送。

联系电话:4008,2276.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pdf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