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院制定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本科生教育评价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最新修订完成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修订)》(贸大学生发〔2022〕7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贸大学生发〔2022〕8 号 )已于2021 年第 3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发文,以上文件适用于我校2022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请各学院依据学校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体育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细化评价标准,制定《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细则的制定过程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实施细则应经院内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及学生处备案后执行。
各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纸质版经各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求真225),电子版交至uibejxj@163.com。
联系电话:64494008 64492276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