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贸大党发〔2021〕1号)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外经贸学工字〔2015〕04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学工部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本科生辅导员(含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二、考核方式与内容
1. 考核阶段为2020年9月——2021年6月,任职不满半年(2021年1月1日-6月30日任职)的辅导员,可参与本次考核,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确定考核结果等次的依据。
2. 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各学院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牵头,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本科生辅导员考核工作。
3. 采用分类量化方式考核:
对本科生辅导员的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本人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考核、学工系统考核四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5%、50%、20%、15%。
对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本人自评、学生评价、学工系统考核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5%、50%、35%,其中不带年级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评价分数为学院辅导员学生评价的平均分。
三、考核程序
1. 学生评价:各学院组织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本科生辅导员进行评价。因学生评价使用系统调整,本年度辅导员考核的学生评价分两个阶段进行。2017级毕业生请于6月9日10点-6月16日10点登录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6),毕业班学生参评率不低于30%,如学生评价人数达不到以上百分比,最终考核分数按照每低10%降1分的标准计算该项总分。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的评价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2. 本人自评: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导员工作自评表》(注:根据自评分数所占百分比为15%,90-100分将折算为15分,80-90折算14分,以此类推)。
3. 学院考核:学院对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工作负责人考核测评表》(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导员考核测评表》(附件3)和《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人员考核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签字盖章。
4.学工系统考核:学工系统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考核测评表,进行学工系统测评。
5.学校审定:学工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后,报请学校领导审定。
四、考核等级
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详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辅导员考核工作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考核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处理。
2. 各学院将签字盖章版附件1-4(注:所有签字部分须手写)、学院考核工作报告(需副书记签字盖章)及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联系人处,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娜迪拉,电话:64493873
办公室:求真218,邮箱:uibexssz@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