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各学院(研究院)、全体适龄青年:

在高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提高兵员素质,建设强大国防的需要,也是大学生履行兵役义务,锻炼自身素质,练就成才本领的重要途径。根据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通知要求,即日起启动2024年春季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

男青年:本科在校生(大一至大三)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200211日—20061231日出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大四)24周岁(200011日—20061231日出生);研究生26周岁(199811日—20061231日出生)。

女青年:本科在校生和毕业生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200211日—20061231日出生);研究生26周岁以内(199811日—20061231日出生)。

考虑到教育部和北京市对应届毕业生春季入伍后的学业和毕业相关工作尚无明确政策,不建议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春季征兵工作2024上半年征兵。鼓励有意愿的应届毕业生报名2024年夏秋季征兵(即2024下半年征兵)

2.政治条件

应征青年应当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体条件要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

3.身体条件

大学生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4)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

(5)文身:面颈部瘢痕直径超过3Ccm,不合格;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它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不合格。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二、应征流程及大致安排

1.即日起至2024218日开展报名工作;

2.根据往年工作经验,男兵第一批体检将在12月底或1月初开展;第二批将在2月中下旬开展。女兵体检将在2月底开展。

3.20243月初开展定兵和役前训练工作,3月中旬起运新兵。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男生:即日起在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报名地址:https://www.gfbzb.gov.cn/nabing/,男生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女生:202411在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报名地址:https://www.gfbzb.gov.cn/nvbing/

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由北京市东城区负责指导,各位应征青年在报名时,院校所在地请选择:北京市东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征地选择:院校所在地

应征青年报名后,学校党委武装部将一对一电话或短信联系,指导应征流程和注意事项。

四、优抚优待政策

1.从学校应征报名入伍享受北京市东城区入伍优待政策,发放优待金和自主就业经济补贴,2年义务兵期间,经济补助补偿: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约30万元。另外享受考研加分、研究生专项计划、定向招录(留京落户)、转专业优先考虑、戎光奖学金等政策,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详细政策附后)

2.从北京市入伍的义务兵,由北京市为其父母购买为期2年的医疗补充保险和综合意外险。此项创新举措为全国首创,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用实际行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在不影响学生期末学习、考试的前提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做好学生征兵宣传发动工作;

2.各学院在开展征兵宣传、政策解读和报名指导时,需要相关资源支持的,可联系党委武装部予以支持。

3.为做好征兵政策解读,党委武装部开通政策答疑群,并视情况开展线上政策宣讲等活动。请有意愿的适龄青年扫描以下二维码入群: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125

 

 

附:北京市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安置政策

 

一、经济补助或补偿(2023年约30万元,每年都有所增长)

义务兵服役期间,经济优待由家庭优待金、学费补偿代偿、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服役津贴和退役金、学校奖励五部分组成。

1.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区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

2.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在校大学生正常退伍后复学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后选择自主就业的,由批准入伍的区县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

3.部队津贴和退役金。义务兵期间,部队累计发放或转移支付7.7万余元。

4.学费补偿代偿。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5.戎光一等奖学金。应征入伍学生符合条件的,学校发放戎光一等奖学金,金额5000元。

二、进京落户政策

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复学升学优待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

2.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国家每年提供5000个名额,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研,首都高校在国家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出台退役大学生士兵推荐免试读研等政策。近年来有数百名退役本科生升入研究生。

4.考试升学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6.报考军队院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四、就业优待

1.北京落户。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

2.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考录(聘)。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教委等军地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每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职)位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

3.退役就业服务。毕业生退役后,视同应届生,享受应届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近年来,我们累计为7000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了1.5万余个定向招录(聘)岗位,近60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通过政策实现就业,成为北京市基层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