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心理育人大讲堂”(第 3 期)集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

关于组织心理育人大讲堂(第 3 期)集中学习的通知

 

本研辅导员

为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增强心理育人实效,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心理育人大讲堂”系列培训目前已举办2期,第3期培训主题为“心理危机评估”按上级组织要求,我校设分会场组织线下集中学习。通知如下:

一、时间

12  5 日(周14:30- 17:00

二、 地点

      行政楼222

三、 培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协调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如无法参加,请于12月5日上午10点前提交学书面请假说明(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本科生辅导员交至求真215,研究生辅导员交至诚信710。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