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 号)组织开展寒假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是“寒假教师研修”专题的组成部分,面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高校辅导员等特定对象,要求全员参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1 月 31 日
培训对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本研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三、培训方式
方式1: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www.smartedu.cn )。首次登录需注册并实名认证,并选择个人身份为老师,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首页点击“寒假教师研修”头图,进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选择相应课程开始学习。
方式2:直接点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专题页面(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health/),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实名登录后点击“立即报名”后选择相应课程开始学习。
四、培训要求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 15节课程的学习,高校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每节课程学习结束后,教师须完成答题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时。平台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记录教师学时,发放学时记录证书,计入教师培训学时。
请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动员和督促相关教师、辅导员参加学习,确保应培尽培,并于2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寒假培训情况总结,发送至邮箱counseling_uibe@139.com。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