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届毕业生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各学院、2023届相关毕业生: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20〕22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补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4〕17号)规定,现组织2023届毕业生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的学生除外);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4.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签订的就业协议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

5.符合补报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二、毕业生工作地域和行业范围要求

相关规定详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20〕22号)中的《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附件1)

三、资助标准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四、申报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学院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

2.就业协议书(纸质两份,正反面全部复印);

3.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就读期间的建行龙卡复印件(纸质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为便于辨认,银行卡号需手写一遍在纸张空白处)

4.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请填写《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一份)

5.申请补报的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学对于毕业生符合补报条件的认定情况报告盖章版)。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学生在申请时应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翔实。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申报方式

1.学生个人申报:35日-11日,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纸质、电子版材料至学院。

2.学院审核提交:311日-13学院严格按照《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审核毕业生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提交申报材料。

纸质版《申请表》、《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本科生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求真楼225),研究生报送至研工部办公室(诚信708)。

电子材料以学院命名建立统一文件夹,个人材料以“学号-姓名-文件名”格式命名,本科生打包发送至uibexszz@163.com,研究生打包发送至uibeygbjz@uibe.edu.cn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14日10:00。

本科生联系电话:64492276

研究生联系电话:64496803

 附件:关于组织2023届毕业生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申报工作附件汇总.zip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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