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条件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预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和金额
2023-2024学年度,教育部下达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为1103个。校内分为三等:一等4000元/年,共计资助512人;二等3000元/年共计资助380人;三等2000元/年,共计资助211人。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2月、8月除外)按月发放,发放方式为直接打入受助学生校发建行卡中。
三、国家助学金学院名额分配
各学院名额结合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学院人数综合分配,如下:
学院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66 |
49 |
28 |
金融学院 |
68 |
50 |
28 |
国际商学院 |
64 |
47 |
26 |
外语学院 |
32 |
24 |
13 |
信息学院 |
41 |
30 |
17 |
英语学院 |
34 |
25 |
14 |
政府管理学院 |
42 |
31 |
17 |
保险学院 |
38 |
28 |
15 |
法学院 |
26 |
19 |
11 |
国际关系学院 |
46 |
35 |
19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含预科生) |
38 |
29 |
16 |
统计学院 |
9 |
7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6 |
3 |
总计 |
512 |
380 |
211 |
四、相关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组织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组,进行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议。
2.请各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纸质材料:
1.《学院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组名单》(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1);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3.《学生个人申请书》(请手写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背面);
4.《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3)。
电子材料:
1.《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于9月20日上午10点前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求真225;电子材料提交邮箱:uibexszz@163.com。联系电话:64492276,64494008
附件3: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