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各学院:

请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办法》(贸大学生发[2019]33号)文件(附件1)要求,开展本学院2021-2022学年度本科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认定结果将作为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等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结合老生返校、新生报到的进度安排,有计划、分批次做好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取消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证明环节,改由申请人书面承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民主评议、严格审核,组织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实填写认定材料,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应认定尽认定。

请各学院组织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工作组,填写《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附件2》),在此基础上请各学院组织申请认定学生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并根据困难程度分等级(分成三个等级,特别困难为“一等”,困难为“二等”,一般困难为“三等”),汇总出本院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4)。请于9月20周一上午10点前将申请认定学生的《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工作组名单》交至求真楼225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工作组名单》电子版发送至:uibexszz@163.com。

联系电话:2276,4008.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办法.pdf

附件2: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doc

附件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