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本科生“建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各学院:

为继续鼓励和支持学生自强、自立,牢固树立为国家经济建设做贡献的理想信念,成为社会栋梁之材,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由我校79届校友毛建华先生出资设立“建华奖学金”,支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20级“建华奖学金”相关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金额和名额分配:

“建华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优秀本科生;每年的奖金额为获奖学生本人一年的学费金额;获奖学生通过一次评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四年连续获奖。本次“建华奖学金”在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中评选产生,奖励25人。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年级学生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已受资助学生数等因素。

二、参评条件:

(一)首次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家庭经济情况非常困难,且在校生活低于在校学生平均生活水平;

3. 好学上进,成绩优秀,有资格获得当年综合三等及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二)复核条件

        获奖学生在第二、第三、第四次综合评估及奖学金评定中除须符合“首次评选中的第1、2款条件外,学业成绩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第二次评选时:获奖学生在第一学年综合评估级奖学金评定中有资格获得综合三等及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2、第三与第四次评选时:获奖学生在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综合评估及奖学金评定中,在本学院专业综合排名70%以内(含70%),且评选当年所修全部主修课程均无不及格的情况。

获奖学生如有任一条件不符,则本奖学金名额做减额处理;已做减额处理名额不再替补。

三、工作程序:

各学院根据建华奖学金参评条件进行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复核,将2020级建华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报学校审定。

四、相关事项:

1. “建华奖学金”为一次评选,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四年连续获奖,因此获得“建华奖学金”奖励的学生同期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奖学金,如弟子规奖学金此外,“建华奖学金”获得者可申请综合奖学金,但奖金不兼得。

2. 根据“建华奖学金”设立人毛建华先生意愿,符合条件的获奖学生中途不得无故退出,亦不得更换至其他奖项。请各学院严格审核,推荐自强自立、信念坚定、具有较好发展潜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保证能够通过年度复核。

3. 本次2020级本科生“建华奖学金”评选工作为首次评选,适用上述“参评条件”中第(一)条。

4. 提交材料:

①建华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盖章纸质版);

②学生学期个人总结(1000字左右,含日常照片2张,A4 Word文档版, 两页以内,电子版);

③建华奖学金首次推荐学生名单(见附件2,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5. 请各学院分别于4月15日前将2020级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uibejxj@163.com纸质版送至求真楼225。

 

附件:

附件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建华奖学金”申请表.doc.doc

附件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建华奖学金首次推荐2020级学生名单.xls.xls

附件3 2020级建华奖学金名额分配.xlsx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