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综合评估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本科生综合评估及评奖评优有关规定,现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评估及奖学金评定有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奖项

1. 荣誉称号:

  校级优秀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学术组织奖;

2.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术研究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奖学金介绍详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评奖评优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各学院参评学生人数、各类奖学金获奖人数及奖学金金额等因素(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一)综合评估阶段:

1.9月1日—9月24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包括个人自评、班级评议等;学院审议、公示。

(二)评奖评优阶段:

1. 9月24日-28日:学生申请奖学金项目,学院审议,公示后并上交材料;

2.10-11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组织校级评审

3.11月中旬: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

4.12月:上报学校审批。

五、相关事项

  综合评估和奖学金评定工作是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成长的重要方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合理选拔,严格核查,审慎推荐,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手册》各项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相关评选工作,并报送学院奖学金评选报告。

  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本年度综合评估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做以下说明:

1.教务处确定的转专业学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在原学院学习、第二学期在现学院学习),奖学金在现学院评定,本学年度加分项按照现学院标准执行。

2.因奖金额度较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兼得综合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赠的各类专项奖学金的奖金。

3.综合评估中课程成绩分计算,“本学年所修全部课程”以教务处系统内显示的本学年度计划内课程数为准,不包括辅修、双学位、听力、重修、重考的成绩。学生本学年度暑期学校课程已显示为本学期计划内课程的,该课程成绩应计入综合评估“课程成绩分”,否则不计入。

4.评定工作通过学生事务管理平台进行。

六、报送材料

相关填表说明见附件3。

纸质材料:

1.学院奖学金评选报告(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学生综合评估登记表(附件4);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5);

4.对外经贸易大学本科生竞赛优胜奖学金审批表(团体)(附件6);

5.对外经贸易大学本科生学术研究、竞赛优胜奖学金审批表(个人)(附件7);

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8);

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

8.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0);

9.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11);

10.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12);

电子材料:

1.学院奖学金评选报告;

2.学院学生综合评估登记表(附件4);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8);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11);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本(附件9)(命名必须以身份证号+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例51012419965245124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12);


附件:2020-2021学年综合评估和奖学金申请附件汇总.rar

 

  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8日下午15点前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求真225室;电子材料提交方式:uibejxj@163.com。

联系电话:4008 2276

技术支持:请将问题详情发送至邮箱:wzb@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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